生態環境建設,是我國提出的、旨在保護和建設好生態環境,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決策。主要通過開展植樹種草,治理水土流失,防治荒漠化,建設生態農業等方式,建設祖國秀美山川。
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,是經濟、社會發展的基礎。保護和建設好生態環境,實現可持續發展,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項基本方針。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,發揚艱苦創業精神,大力開展植樹種草,治理水土流失,防治荒漠化,建設生態農業,經過一代一代人長期地、持續地奮斗,建設祖國秀美山川,是把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全面推向21世紀的重大戰略部署。
我國生態環境建設遵循的基本原則是:堅持統籌規劃,突出重點,量力而行,分步實施,優先抓好對全國有廣泛影響的重點區域和重點工程,力爭在短時期內有所突破;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,從實際出發,因地制宜,講求實效,采取生物措施、工程措施與農藝措施相結合,各種治理措施科學配置,發揮綜合治理效益;堅持依法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,依靠科技進步加快建設進程,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,使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法制化,工程的設計、施工和管理科學化;堅持以預防為主,治理與保護、建設與管理并重,除害和興利并舉,實行“邊建設、邊保護”,使各項生態環境建設工程發揮長期效益;堅持把生態環境建設與產業開發、農民脫貧致富、區域經濟發展相結合;堅持依靠億萬群眾,廣泛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,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,多渠道籌集生態環境建設資金。